商丘市中专数学(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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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商丘工学院成人教育怎么样
  2.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什么
  3. 周口师范和商丘师范去哪个比较好
  4. 河南商丘市教育局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5. 关于做好河南商丘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商丘工学院成人教育怎么样

①商丘函授、成人高考、选择哪家更有可信力度商丘党校的函授点,可信度如何现在商丘函授的站点多不多

2008年,《中国***党校工作条例》中删除了“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各省、市、县级党校将陆续停止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的成人教育函授高起专、专升本招生工作。党校学历已经获得中央及地方组织人事部门认可,所以条例取消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规定,并不影响已经取得的函授教育学历。

接到上级通知,从2011年起,商丘市委党校及商丘地区各县级党校将停止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的函授招生工作,2011年前参加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函授学习的学员将继续学习,不影响其正常毕业。

一直以来,商丘市委党校的函授体系及职能比较健全和完善。经市教育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商丘市委党校成立了河南省内各高校商丘地区函授站,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成立以来满足了商丘地区各市/县/镇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及社会青年的一致认可,满足了商丘地区各个层次人员学历需求。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合作的院校有郑州大学函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函授、河南大学函授、河南教育学院函授、河南工程学院函授、河南农业大学函授。函授教育是在职工作人员及社会青年通过每年一次的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合格后录取,然后到函授站交费入学,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完成课程要求及学制后即可毕业,毕业颁发成人教育函授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通过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②成人专升本可以报哪些学校

校会是自己最有利的优势,所以在选学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没有自内己非常想学的专业容,那么最好以学校为主,建议先选学校再选专业。

内容延展:

一般情况下,二本院校难度肯定是高于三本院校的。

但是各位同学可以在自己成绩还不错的情况下,尽量冲刺一下二本院校,无论如何二本院校也还是要比三本院校好的。

此外,在院校选择上也不能一味盲目,还要结合自己实力水平和专业兴趣进行择校,统招专升本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所以大家要慎之又慎。

专升本哪些学校好考?还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选择一个适合自己又比较容易考上的学校。

在了解了专升本院校之后,如想要考上该目标院校,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要专心备考,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复习策略,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可以先来查看一下。

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有函授本科吗

意义不大。商丘职院是大专。不能发本科毕业证的。建议你考成人本科。不过考过了又能怎么样?个人认为没有一点用的。。

④2012商丘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函授是不是不用统考

商丘师范学院有全包的,把资料提供过去,钱交上,就等时间满了拿毕业证,其他工作由别人代劳。

⑤商丘学院本科和中专啥区别,是不是最垃圾的学校

正规的不太多。技校的话可以看看师院北边桂林路上一家商丘技工学院,最起码有劳动部的证件。记清楚是商丘技工学院不是成人,成人技校是骗子,商丘骗子太多了。其他就是职业技术学院和科技职业学院。

⑥商丘市成教中心是干什么的有老师吗

成教中心是成人教育中心的缩写,主要工作是培养当地成年人学习文化知识和生产生活网络知识。因主办机构为地方***,故师资配备力量雄厚。

⑦在商丘工学院大专毕业后,能继续报专升本吗

国家承认、学信网可以查询的大专学历能继续报读专升本。首先国家承认的专版升本的形权式有很多种:主要有:统招专升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五种形式。一、统招专升本:1.统招专升本报考条件:必须是专科在校大三应届毕业生。2.不能跨专业考试,不能夸省市考试。3.报考由学校推荐专升本,或者是选拔考试专升本的名额,有一定的限制。4.考上以后,必须再到专升本的本科院校读两年书。二、自考专升本:1.没有限制,可以随时报考。2.不限制专业23.考试完所有的课程,论文答辩通过以后就可以申请毕

⑧商丘工学院成教文凭含金量高么。

学校越好,含金量越高。

1、公办大学统招学历:含金量80%~99.9%(此学历上班族无法获专得);

2、自学考试:含金量属70%~90%;

目前仍然是中国最有含金量的文凭。楷模人物:打工皇后吴士宏(英语),高级电气师邓建国(电子)等等。曾经有北大法学学生比不过自考生的事例。

自考学历可以出国留学,北京德国、韩国等企业也更青睐录用自考生。相比起完全自学,报名参加培训接受大学教师的讲解,会极大地提升通过率。这已经是业界公认的看法。

3、成人高考:含金量40%~60%(毕业证的含金量是比较低);

4、公办大学网络教育招生毕业证书:含金量20~30%(只是为了创收,名声越来越差);

5、党校函授毕业证书:含金量0%(非正规学历,现在属于非国家承认文凭);

6、各类职业学校文凭:含金量0%(考大专和本科之前的一个跳板和过渡)。

⑨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是哪些大学一起搞的成人教育函授真实不真实地址在哪里咨询一下关于函授的文凭

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联合: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教育学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起联合运行的,在于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出财经特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手段,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培养大批优秀人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在职职工或社会青年均可报考高起专各专业。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专升本各专业。

二、考试科目:

1、零起点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2、专科起点本科按照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设置考试科目A-经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B-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C-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D-文史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E-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三、录取:

根据全国成人高考成绩,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照通知书和报到须知所规定的时间,统一到函授站报到入学。(2011年录取分数线为:专升本文史类220分;专升本理工类、教育学类、经济管理、法学类和艺术类130分;高起专各专业140分。满分450分。年龄在25岁以上考生照顾20分录取)地址在商丘市梁园区胜利路127号***商丘市委党校2号楼303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什么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如下:

1.考试科目(笔试):a.文化知识考试300分(语文、数学、英语);b.职业技能测试300分(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

2.普通高中学生文化成绩采用省招办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折合文化分(A、B、C、D、E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

3.无学业水平成绩等级高中生、中职生及社会考生需进行文化知识考试。

4.所有报名考生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5.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参加各专业课单独组织的特长考试。

1977年商丘地区农业学校创建;1994年商丘市职业中专更名商丘市财经学校;2001年商丘广播电视大学、商丘财经学校、商丘市农业学校合并升格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商丘财税学校、商丘市工业学校、商丘商业学校、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ShangqiuPolytechnic)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周口师范和商丘师范去哪个比较好

我先给你介绍下2个学院的基本吧~好不好只能由你自己决定了哦~

周口师范学校名称:周口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73年。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占地面积1524亩(其中主校区1300亩),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2.4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000万元;现有汉语言文学系、新闻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教育科学系、经济管理系、生命科学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及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教学(院)系,设有公共理论、公共体育、公共外语、公共艺术和职业技能、公共计算机5个公共教学部,开设有54个专业(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22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20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6500人。学校现在岗专任教师69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87人,拥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231人,学校座落在颍河、沙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的河南省周口市。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砺志敦行”的校训,按照“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两翼,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思路,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学科和专业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包括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美国布鲁顿—帕克学院在内的多所国内外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理念,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以来,教师在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781篇,出版专著、教材及工具书283部。学术期刊《周口师范学院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河南省高校优秀学报。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质量年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学校阶段性发展目标是:近几年内重点完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确保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大力发展本科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初步形成教学研究型本科学校的基本框架,为创办综合性师范大学奠定坚实基础;再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奋斗,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较高水平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简介商丘师范

商丘师范学院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黄淮平原腹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地理位置优越,东邻沿海,西扼中原,北接齐鲁,南襟江淮。这里集中原自然之广袤与博大,汇中华民族人文发祥地之灵杰,览风景优美的黄河故道湿地与国家森林公园之风光,承历史人文荟萃的归德古城和应天书院之厚重,历史悠久,民风淳朴。陇海与京九两大铁路、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与济(济南)广(广州)高速在此交汇,310国道、105国道等公路干线贯通全境,是黄金交通枢纽之地,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历史沿革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浓郁的文化底蕴。1905年,在中国封建教育向现代教育嬗变进程中,位于归德府城东门里路北,渊源于北宋四大书院之首——“应天府书院”的“范文正公讲院”改建为“归德府中学堂”,是为商丘师范学院之前身。

新中国成立之前,归德府中学堂曾多次更名。1958年曾创办商丘大学,1975年曾创办商丘师范学院,1977年恢复高考后,在商丘师范学校附设“商丘师范大专班”。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商丘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4月,学校更名为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商丘教育学院合并成立了新的商丘师范学院,成为商丘唯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4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基础设置学校积极筹措资金,重点保证对教学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学校占地总面积2000多亩,学校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4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总面积13.24万平方米。建设多媒体教室58个,语音室18个,微格教室15个;各类实验训练室141个,教研组织学校现有文学院、数学系、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化学系、外语学院、历史学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法学系、体育学院、生命科学系、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教育系、环境与规划系、新闻传播学系、经济学与管理学系等19个院系及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有中国现当代文学等91个教研室。目前,学校还设有高等教育研究所、炎黄文化研究所、汉梁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2000年以来,学校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办学特色日益彰显,逐步建立起了以文学、理学门类专业为主,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并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2007年物理学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不断加强课程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了适应教师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先后建成省级优秀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网络课程1门。学校认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学英语和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学改革立项研究,以教改成果指导教改实践,2004年以来,教师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6项,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60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10项。在近两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教学成果一、二等奖5项。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以教学带动科研,科研成果丰硕。2006年以来,我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5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省部级项目69项,地厅级项目181项,共获得上级下达的科研经费200多万元。教师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158篇,其中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有684篇,被SCI、EI等收录的有80篇。出版各类专著152部、发表文艺作品100项,结项科研项目215项。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奖励352项,取得自主国家知识产权8项。2004~2007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85项。

河南商丘市教育局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商丘市教育局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4〕3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填报志愿、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三、招生区域范围

市一高面向全市招生;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面向市直、梁园区和开发区招生;其他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市回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四、填报志愿

(一)信息采集

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已实施)。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填报自己的信息。

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初级中学负责。

(二)填报志愿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要求,在民办初中就读的考生,可填报就读地的普通高中志愿,也可填报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愿,但不享受户籍所在地分配生待遇。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坐落在睢阳区内,该校招生区域横跨睢阳、梁园两区,户口在梁园区的按梁园区考生填报志愿,户口在睢阳区的按睢阳区考生填报志愿。其他公办初中毕业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区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录取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征求录取志愿。

“提前录取志愿”是指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国际班”、“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商丘市一高“宏志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豫文明办〔2012〕32号文件执行,即面向商丘市招收50名城乡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商丘市一高“国际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豫教外〔2014〕57号文件执行,即面向商丘市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面向全省和全市招生的“宏志班”和“国际班”,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完善相关报名手续。考生所在初级中学和所在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审核考生资格,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报考“宏志班”。

“批次录取志愿”可选报2个,一个统招(含分配生)志愿,一个择校志愿。

“征求录取志愿”是在批次录取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

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6月4日,填报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收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zk.hagaozhong.com)网站,填报自己选择的志愿,并点击确认,一经提交确认,就无法更改。

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县(区)教育局要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特别是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等)传达到每个初中学校。各初级中学要传达到每位考生及考生家长,同时指导考生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慎重选报志愿,正确填报志愿,防止误报、漏报和错报。各初中学样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学校统一打印出《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盖章,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县(区)和本校所有考生的志愿填报及校对确认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号统一为12位,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商丘市的代码为14,各县(区)代码分别是:市直01,梁园区02,睢阳区03,开发区04,民权县21,睢县22,宁陵县23,柘城县24,虞城县25,夏邑县26。其他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供学生在报名时查询使用。

五、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一)命题

命题是做好中招工作的基础。命题的依据是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

考试是整个招生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市教育局巡视到每一个县(区)及每个考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今年我市的中招考点原则上不设在初中学校,所有涉考工作人员一律从高中和小学教师中抽调。各考点和考场一律加装手机信号屏蔽仪。

2014年全省中招考试方案实行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县(区)务必提前准备好统一的播放设备,以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开卷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见附件3)。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并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推进我市实验教学应用,从2015年起,全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统一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含语文、英语)由2人独立评阅制度。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为提高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客观、公正,经市教育局研究,今年的中招评卷工作采用网上阅卷形式进行。各县(区)要早宣传、早准备、早训练,以适应网络阅卷的要求。

六、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中招成绩结合高中招生计划确定,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考生中招成绩和等级由初中毕业学校通知本人,也可通过12580查询或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七、普通高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即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基教股组织实施,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实施。坚持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考试与照顾成绩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的原则,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相同,参考语数外三科总分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再分别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提前录取志愿”录取办法:“宏志班”按省教育厅教基〔2009〕(393号)文件和豫文明办[2012]32号文件执行;“国际班”按省教育厅教基[2011]382号文件和豫教外〔2014〕57号文件执行。

“批次录取志愿”录取顺序: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分配生,最后录取择校生(含公办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

分配生在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录取。若分配生计划有剩余,剩余计划转为统招生。

“征求录取志愿”录取办法:招生学校按剩余计划录取,无计划不录取;考生按所报志愿录取,无志愿不录取。

每个批次的录取程序是:县(区)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预录,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考生原报考初中学校将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

考生一旦被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也不得再录取。

(二)继续实行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今年,除睢县、夏邑县、虞城县(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所属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为60%外,其他县(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为50%。各县(区)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时,要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分配生指标核定的原则是:按普通高中招生信息采集人数核定。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学籍注册学校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连续3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

(三)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几年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逐步改变以考试分数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的做法。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无考试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八、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上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县(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享受奖励和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复印件,过期不予受理。

考生奖励照顾资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审查人对考生资格审查事项签字并对资格审查结论负责。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奖励照顾对象的资格。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具体审查人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奖励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小组。班主任比较了解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要把好审查的第一关。学校初审结束后,结果要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合格者统一登记造册,连同证明材料和证件一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除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子女外,各县(区)教育局要将其他照顾对象资格合格者统一登记造册,连同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和证件一并报市教育局认定。市教育局最终审核认定后,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和商丘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奖励照顾资格外,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各县(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严格予以保障,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教育局要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教育和约束所属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若发现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要立即制止并及时纠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科(股)长和各普通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专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以许家林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丘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学生缴纳的报名费和试卷费是中招工作专用经费,必须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各项开支,不得挪用或截留。今年是网上评卷第一年,各县(区)要及早准备,购置相关设备,配备必须的器材和物品,保证必须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商教基〔2013〕109号)的规定,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一是除全省统一中招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注册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招生安排在提前批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原则上在7月15日之前结束。“宏志班”招生工作重在审查考生资格,不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不能报考,不是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不能报考。因此,各县(区)、各初级中学一定要认真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国际班”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要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录取的原则,做到无计划不录取,无志愿不录取,无分数不录取。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学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以下;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代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择校费标准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2万元,其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0.7万元。

四是严格控制学生借读。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读者,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

五是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六是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四)完善制度,确保公平。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享受奖励照顾的考生名单、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搞好宣传,保持稳定。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省、市、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于做好河南商丘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中考#导语】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关于做好河南商丘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协调,市、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中招考试方案、试题命制、试卷印刷,指导和监督各地考试录取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中招语文、数学等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负责本地中招阅卷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中招考生报名、照顾对象资格审核、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二)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除省教育厅或市教体局批准的面向全省、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跨县(区)招生。

(三)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主流媒体、致家长一封信和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志愿设置及填报、录取原则、录取办法、享受奖励照顾的考生名单、咨询、举报及申诉渠道等),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有关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考录办法

(一)招生范围

各县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睢阳区教体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及市教体局主管的普通高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市一高举办的中韩高中教育项目(简称“中韩国际班”)、中澳高中教育项目(简称“中澳国际班”)和宏志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商丘市青少年水上运动中心(睢县高级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报考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三)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录取志愿、批次录取志愿。

提前录取志愿,一是指省提前录取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省提前第一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省提前第二批次)。二是指市提前录取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举办的“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和宏志班;经市教体局批准,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批次录取志愿设置两个,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可一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和批次录取志愿,也可只填报批次录取志愿。在填报省提前录取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在填报市提前录取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填报批次录取志愿时,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

经定选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录取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或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

通过足球专业测试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录取的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经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市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志愿。

只有通过宏志生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填报宏志班志愿。

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6月9日8:00至6月12日23:59。填报时间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无法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指导。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精准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并指导考生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慎重选报志愿,正确填报志愿,防止漏报和错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由学校统一打印出《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在上面签字,学校统一收缴,备案留存。考生及其家长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

(四)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根据考生生物、地理两门学科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别划定A、B、C、D四个等级,供次年普通高中录取时使用。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为统筹做好高考分数公布、高招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市暂停中招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中招学业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我市生物、地理成绩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原则上每门学科等级占考区(每个县为一个考区,三区和市直视为一个考区)内考生人数比例分别为:A等级30%、B等级40%、C等级28%、D等级2%。从2023年起,两门学科等级均达到C(含C)以上等级的,方可被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六)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市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各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七)成绩发布及复核

7月4日12:00,市教体局统一发布中招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4日下午至7月5日下午18:00前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汇总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市招生考试中心不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只核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试卷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逐级反馈到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考生可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查询。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中招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市教体局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代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2.录取办法。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录取志愿学校的录取,其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56号)要求进行。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8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9日。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我市的招生录取。省提前录取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我市的中招录取工作。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在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和考生中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已被市提前录取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批次录取志愿学校的录取。

批次录取志愿学校录取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如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但分数线需提高10分,并按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扶贫专项计划生。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的录取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全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个别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只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分数线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权县两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县(区)的扶贫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全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扶贫专项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

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只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上述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本招生区域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招成绩若在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有关普通高中的补录。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九)报到及注册

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三、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全市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比例均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努力使每一所初中学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所在地同步招生政策,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因属地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教体局批准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征集志愿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招生。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要按照《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2〕77号)要求,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妥善保管相关佐证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我市参加中考。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教育机会公平,今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即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权县两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2%的招生计划,面向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定向招生,以县(区)为单位集中使用。各县(区)务必于6月13日前将符合扶贫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八)建立健全招生考试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初中学校(报名点)须组织广大考生认真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书》(附件2),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毕业学校(报名点)留存。

(九)严格控制班额招生。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努力做好教师、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要继续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学校现有大班额。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招生数量必须与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原则上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下,不得超过55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部门的形象,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为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涛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基教、纪检监察、招考中心、基础教研室等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安全保密、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采取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不得以国际班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是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备案制度。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不得发布,确保符合“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

四是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要加大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调查核实举报投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370—3220951

投诉举报电话:0370—3202116

1.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2022年中招考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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